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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
发布时间: 2019-07-12

2019年门诊补助政策报销表

医疗机构

报销标准

社区卫生服务机构

70%

其他医疗机构(如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)

60%

三级医院

40%

普通门诊可报医疗费用

不设封顶线

各级医院起付标准

300元

注:1.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,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,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。

2.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,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,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。

2019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补助政策报销表

医疗机构及费用分类

2019年报销标准

社区卫生服务机构

起付标准300元,80%

其他医疗机构(如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)

起付标准500元,75%

三级医院

起付标准800元,70%

生育住院费用

按相应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支付

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以上部分

25万元以上保险70%

注:在本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当场刷卡结报,无特殊原因过后不予不报。

来源:临安新闻网    作者:    编辑:凌培基
 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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