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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关于开展人体成分分析等自主定价 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
发布时间:
2025-08-20
根据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卫生厅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2012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》[2012]201号)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》(浙价医[2015]137号)文件精神,现将“人体成分分析”等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公示如下: 一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公示 二、上述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由需方全额自费。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2025年8月20日 来源:临安区中医院 作者:
编辑:程玉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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